70mai M500 64G [76/78] Ncc警語 僅適用於台灣市場

70mai M500 32G [76/78] Ncc警語 僅適用於台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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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在使用行車記錄器前請先閱讀注意事項以及使用指南以確保正確和安全使用。
行車記錄器主要功能為幫助駕駛記錄車輛外部環境。行車記錄器不具保障使用者駕駛安全的功能。對於在駕駛過程中操作行車記錄器所造成之任何事故損壞或資訊丟失
們概不負責。
本產品因為車輛狀況、駕駛習慣及行駛環境等差異可能存在某些功能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電源故障、在超出正常運作溫度或濕度的環境中使用或碰撞都可能會導致行車
記錄器功能異常。行車記錄器不保證在所有情況下均能正常運作行車記錄器所錄製的行車錄像僅供參考。
eMMC(嵌入式多媒體卡)內建於行車記錄器以供儲存之用。可在行車記錄器和產品盒的標籤上找到記憶體容量資訊。
請正確安裝行車記錄器不要阻擋駕駛的視線也不要阻擋安全氣囊以免造成產品故障或人身傷害。
使用隨附之汽車充電器、電源線以及其他配件以免造成因產品規格不符之產品損壞。對於因使用非原裝的汽車充電器或電源線所造成之任何損失或損壞我們概不負責。
行車記錄器有內建電池不可拆卸。請勿自行拆卸行車記錄器。電池或電池組不得暴露在諸如日照、火烤或極熱的環境溫度中。如果電池更換不當會有爆炸危險因此只能使用
同樣類型或等效類型的電池來更換。
請保持行車記錄器遠離水滴或水濺。請保持該設備乾燥以免損壞電池。
如果行車記錄器在使用或儲存過程中出現電池變形、膨脹或開始漏液請立即停止使用行車記錄器並聯絡售後服務中心以免造成安全問題。
請勿使用化學溶劑或清潔劑清洗行車記錄器。
將行車記錄器遠離任何強烈磁場以免造成產品損壞。
請勿在60°C以上的高溫或低於-10°C以下的低溫環境使用行車記錄器。
持續工作一段時間後行車記錄器外殼溫度會上升觸摸時請小心謹慎。
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使用行車記錄器。
使用記錄儀連接車充請連接車充標有70mai的USB。
NCC警語:(僅適用於台灣市場)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非經核准,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述合法通信,指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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