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ca V-LUX 30 [105/156] 充电完成之后 卸下电池

Leica V-LUX 30 [105/156] 充电完成之后 卸下电池
105
纪录数量指南(图像/纪录时间)
可拍摄数量 约260张
拍摄时间 约130分钟
回放时间 约210分钟
CIPA标准的拍摄条件
CIPA是“⽇本影视器材⼯业协会(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的缩写。
[程序 AE]模式
[GPS设定]设为[OFF]
温度 23 ℃/湿度 50 %RH(液晶显⽰器开启时)
使⽤32 MB的储存卡。
使⽤随机附送的电池。
开启相机30秒钟后开始拍摄。(当⼿震修正功能设为[ON]时。
每隔30秒拍摄⼀次,每隔⼀次拍摄使⽤完全闪光。
每次拍摄时,进⾏变焦操作(从远摄到⼴⾓、从⼴⾓到远摄)
每拍摄10次关闭相机,并放置相机直⾄电池温度降低。
可拍摄的图像数量和拍摄时间会根据周围环境或使⽤条件⽽发⽣
变化。如果频繁使⽤闪光灯、变焦或其他功能,或在寒冷低温的⽓
候条件下,可拍摄的图像数量和拍摄时间会减少。
将充电器连接到电源插座
插头型
插⼝型
充电指⽰灯[CHARGE]
点亮 正在充电(在⽤
光后再充电的情
形下,⼤约需要
130分钟)
熄灭 充电完成
充电完成之后,卸下电池

Содержание

Похожие устройства

Скачать